入境後聘僱費用
雇主負擔部份
項目 家庭幫傭 備註
薪資 20,000/月 依勞基法及聘僱契約規定
加班費 2,668/月 一個月有4個禮拜日之週日不休假津貼
就業安定基金 5,000/月 定期向勞動部繳交
健保費 約 1,428/月 依投保薪資計算,外傭自付 NT$458/月
職災保險保費 56 元/月 季收 168 元/季
平均每月花費金額 約 NT$ 29,152 含週日不休假津貼

備註:移工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,原則由移工自行負擔,惟於契約另行約定或因雇主因素致聘僱契約解除者除外。

※ 115年1月1日起各產業類外勞基本薪資調至 $29,500 元。(依各國勞動契約不同,家庭移工薪資有所不同)

※ 115年1月1日起因基本工資調整,勞健保負擔級距也會有所調整。

意外保險費

家庭類移工無需加保勞工保險。依勞動契約規定,雇主須為所聘僱家庭類移工投保意外死亡保險。

保額

50萬(一般意外險)

雇主負擔

NT$ 500

移工自行負擔部份
項目 承辦主管機關 備註
居留證 各縣市出入國及移民署 1,000/年
定期體檢 勞動部指定醫院 約 2,000/次;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
諮詢服務規費 本公司 1,800/第一年每月
1,700/第二年每月
1,500/第三年每月